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
此次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对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和促进依法行政都有积极作用。
来源:财政部网站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