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今日发布2012年第42号公告,对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财务报表时,应重点关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股权激励费用确认、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制定以及相关专业判断等领域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切实把握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要求,保证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如何使报表易懂易读时表示,许多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会计准则,都是一个模子,照抄会计准则规定。今年特别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与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具体会计政策,不得以会计准则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具体会计政策。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应当体现业务特点,有助于投资者的理解和使用。而且,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对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详细披露。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一直把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审计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希望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披露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周芬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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