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1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甲乙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调查期间,按照商务部2007年第81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对原产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甲乙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这意味着齐翔腾达等国内甲乙酮龙头厂商可继续受益。
2007年11月21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征收反倾销税,这一措施于2012年11月21日到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在之前的反倾销期限内,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甲乙酮进口数量递减,可见反倾销的确避免了海外富余现货以较为优势的价格进入,客观上保护了相关产业。”卓创资讯分析师孙超说。
据他介绍,今年甲乙酮的最低价格出现在6、7月,三季度后随着“金九银十”旺季的到来,市场需求出现好转,价格缓慢上行。而当前国内甲乙酮工厂检修集中,得到供应减少的支撑,甲乙酮价格较为坚挺。“十一”长假前后,甲乙酮市场价格达到年内最高价位。
百川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甲乙酮报价在9000元/吨。业内普遍预计此次反倾销措施的持续会将大部分进口甲乙酮拦在国门外,利好国内企业。齐翔腾达目前是国内主要的甲乙酮生产商。该公司今年甲乙酮产量可达19万吨,设计年产能为14万吨,负荷率超过130%,毛利率保持在20%。
甲乙酮是一种有机溶剂,用于炼油、染料、涂料、香料、黏合剂、医药、电子元件清洗、磁记录材料、合成革等行业,还可用于制备某些抗氧剂、硫化促进剂和硝化纤维素、醋酸纤维素、聚氨酯树脂、乙烯树脂、丙烯树脂、醇酸树脂、酚醛树脂、油墨等。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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