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强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执行管理


作者:郭一信    时间:2012-11-14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提出建立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制度,未来将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要求各企业实施成熟度高的资本预算项目进行申报,以确保资本预算执行进度。

  财政部表示,为进一步规范资本预算执行工作,财政部将建立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对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专项审计,总结资本预算执行的经验和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中央文化企业也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企业资本预算执行的组织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资本预算执行监督问效机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中央文化企业严格按照财政部资本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不得自行调整。在资本预算执行过程中,受生产经营或重大政策、环境变化影响,确实需要调整当年资本预算或以前年度资本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对象、额度等,应于7月底前向财政部文资办提出调整申请,经财政部审批后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确保预算执行进度,《通知》表示,中央文化企业应选择实施成熟度高的资本预算项目进行申报。财政部对于当年未能执行或未能全部执行资本预算的中央文化企业,将考虑压缩下一年度资本预算安排规模。

  对于连续3年未执行完成的资本预算项目资金,财政部将考虑进行资金收回;对于资本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滞留较多的中央文化企业,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郭一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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