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作者:倪丹    时间:2012-11-02





  发改委网站30日消息,为切实推动解决药品安全领域诚信缺失问题,9月4日,发改委、央行、工信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3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1建立健全药品研制环节信用体系建设;2建立健全药品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3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4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5建立药物临床使用评价制度;6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发布活动;7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设;8加快药品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9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10严格落实药品生产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11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和自律作用;12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13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其中,前六个方面对药品安全领域各环节研发、产品质量、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广告的信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后七个方面主要从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度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宣传教育角度提出要求。

  就此,发改委有关机构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考虑到诚信缺失是导致药品领域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且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为更加全面、更加系统地推动解决药品安全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七部委联合印发了上述《指导意见》。(倪丹)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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