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8省份调整最低工资,平均增19.4%


时间:2012-10-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2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截至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4%。

  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4%。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4元。

  介绍第三季度人社部工作进展情况时,尹成基表示指出,第三季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制度建设。

  尹成基表示,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截至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4%。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4元。做好工资指导线发布工作,截至9月底,20个省份发布2012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4%左右。继续加强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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