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涉及共计10个省市区21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990.68万千瓦。
其中,内蒙古有104个项目,共617.49万千瓦;黑龙江有48个项目,共计173.35万千瓦;新疆有20个项目,共计79.6万千瓦;河南、广东、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辽宁则分别有14、10、7、7、4、3、2个项目。
在这次补助目录中,风电项目占比最大。在219个补助项目中,风电项目有172个,共914.04万千瓦,装机容量占比92.3%;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有46个,共76.62万千瓦;而太阳能发电只有内蒙古鄂尔多斯1个项目。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光伏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而光伏并网装机容量为214万千瓦。这意味着,全国光伏装机中有29%容量尚未并网。
同时,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市场装机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的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与并网装机的4505万千瓦相比,仍有近1/3已经完成吊装的风机未能并网发电。
为了解决并网发电难题,今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
依据该办法,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0.01元,50~100公里每千瓦时0.02元,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0.03元。
暂行办法还规定,国家投资或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欣华)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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