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玺) 日前,科技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意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经科技部审核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大力扶持小型微型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要创新支持方式,扩大资助范围,加大支持力度,激发小型微型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力。
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引导民间资本开展科技创业投资,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创办或参股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支持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科技创业投资健康发展。推动民营科技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加快推进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为非上市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转让、融资提供服务。
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意见》还提出在高新区聚集具有明确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将高新区建设成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和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平台和基地。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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