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6月14日发布声明:2012年6月8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与现行监管规定相一致,未做任何调整。近日,有媒体称,银监会降低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纯属误解。
2011年8月,银监会公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曾提出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区分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用于购买首套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用于购买第二套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
银监会最新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区别划分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风险权重,明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
风险权重下调意味着银行对贷款的预留资金减少,相当于降低了资金成本。因此,新公布的管理办法被有的媒体解读为是在鼓励银行放宽二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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