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提出2012年要稳步推进西部国家能源基地建设。
发改委提出,要深入研究涉及西部开发全局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火电项目建设,支持煤炭富集地区发展低热值煤发电,积极推进煤电联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支持建设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燃料等大型能源化工项目。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快水电开发步伐,有序推进金沙江等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和产业发展。
要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及产业化水平。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资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电子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等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石华)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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