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尽量避免新的闲置土地产生


时间:2012-06-14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于7月1日起施行。《办法》就闲置土地处置相关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政策界限和要求,为加快盘活利用闲置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中国国土资源报6月11日报道称,对于修订《办法》是为了尽量避免新的闲置土地产生的说法,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不错,闲置土地处置重在预防,这次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

  王守智指出,《办法》强化了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规定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闲置土地情况严重的地区,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采取限制新增加建设用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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