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我国已形成反避税防控体系


时间:2012-06-14





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已形成涵盖转让定价、预约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等主要措施的反避税防控体系。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近些年来,税务部门改变了过去偏重反避税事后调查的做法,坚持防范与调查并举的手段,通过各种管理手段事先防范避税行为,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我国的反避税工作主要从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大型跨国公司为突破口,加大查补力度,2011年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239亿元。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国反避税个案的平均补税金额,已由2006年的383.62万元增长到2010年1461.54万元,年均增长39.71%;补税超过千万元的案件155个,超过亿元的案件12个。

  税务总局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着力在企业、行业、交易、区域和措施五个方面实现拓展:从外资企业向内资企业特别是“走出去”企业拓展;从加工制造业向金融、贸易等第三产业拓展;从关联购销交易向关联股权、无形资产转让和融资等交易拓展;从东南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拓展;从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管理向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税管理等新措施拓展。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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