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六部门5月11日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9年初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同时废止。
预案指出,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调控,调节市场供求,引导市场预期,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在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预案指出,1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及时通过中国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避免出现大的亏损。2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6∶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适时增加一定数量的中央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也要适时增加一定数量的地方冻猪肉储备,以稳定生猪价格和生猪生产;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