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计划用3至5年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


时间:2012-04-23





4月18日下午,保监会召开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第二代偿付能力”建设启动会,保监会主席、第二代偿付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项俊波在会议中指出,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是保监会党委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改革潮流,为实现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和战略部署,计划用3至5年时间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

  项俊波强调,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有利于提高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增强保险业服务国民经济大局的能力;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水平,增强金融监管的协调性;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地位,增强我国对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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