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住建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对保障房建立项目库吸引社会资金建保障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分配和质量管理,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尽快将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落实到市、县,并督促各市、县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季节性停工项目要抓紧复工,加快建设进度。
《通知》要求,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的竣工项目由各级住建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6月15日前报住建部备案,在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要及时。
《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提高投资完成率。《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具体贴息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各省市住建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补助资金分解落实或明确到具体建设项目中,并报住建部备案。
《通知》还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市、县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需求测算工作,合理确定年度投资规模,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做好资金筹集安排工作,并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类建设项目,确保各类资金来源渠道落实到位,不留缺口。
对于民众关心的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及工程质量问题,《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优化2012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其中,集中建设、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做到给排水、供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齐全。
来源:中华建筑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