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答记者问


时间:2012-04-06





1、举办全国性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初衷是什么?

  答:组织开展全国性的消费促进月活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树立以文明、健康、可持续为核心的科学消费观,有利于推动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商业文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繁荣市场,满足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居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多赢之举。

  2011年12月底,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明确商务部将于2012年4月2日至5月4日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具体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发挥流通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大型流通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企业规范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各省、市、区组织主题促消费活动,构建全国范围内上下联动的促消费环境和氛围,增强促消费整体效益。形成企业踊跃参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多层面、多途径、多形式促消费的良好局面。

  二是便民惠民。结合4~5月份节假日安排、民俗习惯、消费热点和流行趋势,丰富活动内容,注重活动实效,营造快乐、祥和的消费环境和氛围。如开展品牌展示展卖、刷卡有奖、让利促销、民俗文化、旅游餐饮、便利服务等便民惠民活动。

  三是推动促销活动上水平。更突出宣传文明、健康、可持续为核心的科学消费观,促进“商文结合”、“商旅结合”、“商娱结合”、“商信结合”,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工商联手”、“商商联手”、“农商联手”、“银商联手”,促进供需衔接,丰富活动内容。大力宣传品牌文化,保护品牌发展,组织开展“名品进名店”、“特色商品大集”等活动,扩大品牌产品销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四是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大型商贸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参加活动,大力倡导诚信为本、品质为先的经营理念,促进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提高消费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形成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约束机制,大力促进安全消费。

  2、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2012年消费促进月活动以“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为主题。具体而言,各项促消费活动以企业为主体,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为主线,以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重点,以开展节庆活动为载体,突出宣传文明、健康、可持续的科学消费理念,注意处理好扩大消费与资源节约的关系,反对铺张浪费、过度包装等现象,积极推介绿色低碳产品,扩大绿色消费,推动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消费可持续发展。

  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答:商务系统高度重视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商务部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成立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筹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据初步统计,参加2012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企业达8万余家,期间,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组织开展800多项主题促消费活动。消费促进月活动主要围绕下列五大内容展开:

  一是畅想品牌展。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以“体验品牌魅力,享受精致生活”为口号,在消费能力强的大中城市中心商业街组织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卖场、知名企业等,开展知名品牌商品展销活动,汇集全国行业内知名品牌,通过每日品牌推介、联合促销、品牌折扣、老字号联展、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二是信用消费惠。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信用消费推广活动,协调8家商业银行和3家消费金融公司减免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费用,指导部分大型连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对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消费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等实现“零手续费、零首付、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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