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管理


时间:2012-03-30





日前,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提高投资完成率。

  《通知》明确,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具体贴息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

  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补助资金分解落实或明确到具体建设项目并报住建部备案。

  同时,对于民众关心的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及工程质量问题,《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优化2012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集中建设的,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地段,做到给排水、供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齐全。

  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投资完成率,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压力大的地区,要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安排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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