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31个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全部建成


时间:2012-02-08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31个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全部建成;各省上报地市总数390个含省直管县,应建矿业权机构的地市含省直管县271个,其中,243个地市含省直管县建立了矿业权交易机构,占应建的89.7%,还有28个地市含省直管县暂未建成,占应建的10.3%。

  根据资源条件和本地实际,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西藏和宁夏等7省区、市的矿业权交易及信息公示公开集中在省级机构中进行,不再建立地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和新疆等16省区,已全部完成应建地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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