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2年,财政部要把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
据悉,2012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增加补助资金,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补助力度。市县财政要落实资金来源渠道,特别是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落实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此外,财政部还将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和试点范围,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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