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2015年前秸秆利用率超过80%


作者:唐施华    时间:2011-12-27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按照发改委与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到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到2015年超过80%;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上述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还要求,到2015 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到6亿亩,建设秸秆饲用处理设施6000万立方米,年增加饲料化处理能力3000万吨;秸秆基料化利用率达到4%;秸秆原料化利用率达到4%;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3%。

  该项政策要求,十二五期间重点展开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利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用量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包括秸秆循环型农业示范工程、原料化、能源化利用、综合利用专项工程、收储运体系工程、产学研技术体系工程等。

  上述文件还要求各地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加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

  文件还援引调查数据指出,2010年全国秸秆理论资源量为8.4亿吨,可收集资源量约为7亿吨,以水稻、小麦、玉米等为主。其中,稻草约2.11亿吨,麦秸约1.54亿吨,玉米秸约2.73亿吨,棉秆约2600万吨,油料作物秸秆主要为油菜和花生约3700万吨,豆类秸秆约2800万吨,薯类秸秆约2300万吨。201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6%,利用量约5亿吨。(唐施华)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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