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积极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时间:2011-12-23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2月15日称,近年来,商务部积极促进餐饮、住宿、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沐浴、洗染、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行业规范化、便利化、现代化水平,为拉动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扩大居民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商务部加强生活性服务业法规标准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出台美容美发业、洗染业、家庭服务业和家电维修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办法,发布生活性服务业标准65项,同时制定了餐饮、住宿、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沐浴、洗染、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八个生活性服务行业的“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科学发展。

  自2009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地级以上中心城市建设家庭服务网络中心137个,至少可为5000多万个家庭提供服务,提高已建网络中心的城市家庭服务消费40%以上。2011年,商务部支持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继续开展早餐示范工程试点,建设了95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配套建设标准化固定早餐网点1.8万个,每天保证近900万人吃上放心早餐,带动就业人数约10万人。据统计,2011年我国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分别达到2200万和1500万人。生活性服务业吸纳就业、带动消费、便利生活的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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