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将与苏浙沪建立规划协商机制


时间:2011-10-28





  本报讯(驻沪记者吕雪)10月22日,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期间上海组合港要开展的11项重大行动计划。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主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表示,交通运输部将与苏浙沪紧密配合,立足长三角,打好组合拳,加强重大问题协商,共同推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促进长三角地区港口、航运协调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点工作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简称《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将与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建立上海组合港规划协商机制,完善长三角区域港口、航运规划协商通报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各港规划对接,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依照《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将完善组合港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上海组合港规划协商机制,促进各港规划衔接;组织联合研究并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全国水运数据中心长三角分中心,发展智能航运;完善区域监管机制,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继续发布港口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港航政策研究,促进区域港口合作;优化内河集疏运体系,提高水水中转比例;联合研究航运金融,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强国际合作,建立高端人才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大型港航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建立具有世界较强影响的中国国际航运节。


  徐祖远表示,长三角地区港口在我国经济和港口航运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强区域内部协调协同协作,加强企业之间的资产联系,加强行政管理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对于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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