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企业所得税


时间:2011-10-1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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