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0月10日发布公告称,10月6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致函我驻泰使馆,称其已收到泰国业界要求对原产自中国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的申请。
该案原审于2002年10月做出终裁,反倾销税率为27.81%,2008年10月,经过期终复审泰方决定维持措施,有效期3年至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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