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1日发布的《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中央及各级财政将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将向电子商务科研创新、模式创新、产学研成果转化、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海外市场,开展国际合作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有条件的省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倪铭娅)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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