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人社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决定会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意见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示范区加工贸易初步实现四个转变,包括,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加工贸易配套体系向研发设计、品牌创建、营销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实现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营销市场由出口为主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举转变,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