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过路过桥收费要进一步降低


时间:2011-08-22





物流运输成本的昂贵一直是企业烦恼的问题,有的运输企业为节省成本,不顾安全超载运输。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根据意见,要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

 意见指出,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

  同时,还要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

  另外,意见还表示,要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