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老挝玉米试进口


时间:2011-08-22





本报讯 8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回函老挝农林部种植司,书面函件草签了《中老关于老挝玉米输华的植物检疫议定书》,同意老挝玉米按照议定书要求试行从磨憨口岸输往中国,同时希望尽快促成两国部长级官员正式签署议定书,这标志着从即日起,老挝玉米可以出口中国。


2009年初,老挝政府向中国正式提出希望将玉米出口到中国,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启动了准入程序,由云南检验检疫局克服种种困难,在3个月内完成了老挝玉米输华的风险评估报告、检疫议定书等一系列文件,并促成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专家考察组赴老挝玉米产区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双方多次会谈,对议定书达成了共识。


允许老挝玉米进口,是继今年初中泰签署中泰水果由昆曼公路经第三国进出口的植物检疫议定书,同意泰国水果经昆曼公路由磨憨口岸进口后,又一宗重要农产品可以从西双版纳州磨憨口岸进口,这对促进西双版纳州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磨憨口岸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白松)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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