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社会保障与物价联动机制拟年底前建立


时间:2011-08-15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10日就当前价格形势答记者问时表示,发改委将重点采取四项措施稳定物价,督促各地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在应对这一轮物价上涨过程中,政府打了一套“组合拳”,综合施策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坚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市场保障,降低流通成本,整治市场价格秩序,对困难群众采取有力有效的救助措施”的要求,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四项措施稳定物价:

  一是对流通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取消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大力清理整顿农贸市场、超市进场费以及银行卡的不合理收费。

  二是继续推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督促各地在年底前全部建立起来。

  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炒作、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四是继续加强粮食、生猪和蔬菜的供给,保障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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