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拟设种业管理局,加速行业兼并重组


作者:陈岩鹏    时间:2011-08-11





“种业管理局正在筹备。”8月4日,农业部内部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据该人士介绍,目前农业部内设的种植业管理司负责管理种业,其下设种子处。不过这种局面马上就会发生改变,这个管理种业的处室将要升级为一个司局级单位。

  接受本报采访的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均表示,种子处升格是国务院和有关部委落实种业国家战略的重要一步,也体现了要解决我国种业“小、散、弱、同”等问题的决心,这无疑将加速种子行业的兼并重组。

  拟设种业管理局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和用种大国,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但是,目前负责直接管理种业的部门只是一个处级单位,这与种业的国家战略并不相匹配。

  “当前种植业管理司下设的种子处,只是其若干个处室中的一个,而种植司的17个主要职责中,种业管理也仅是其中的一项。单独设种业管理局,把种业管理工作独立出来,可以加强种子行业的管理。”上述消息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管理的难题还体现在上下级的管理上。据了解,现在全国每个省份都设立了种子管理机构,而这些机构一般都是正处级单位,和农业部的种子处平级,这也给管理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障碍。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丁万志反映:目前种子管理机构有的为授权执法,有的为委托执法,有的地方设局,有的地方设站,局面混乱。

  而管理上的混乱和缺失,也滋生了种业市场的行政垄断。一位种业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一些地方,作为事业单位的县级种子管理站与其下属种子公司之间仍然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管理站往往对外地种子企业和品种设置进入壁垒,增加市场进入成本,并在项目招投标和种子行政执法等方面,对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种子企业实行歧视待遇。

  “事企不分只是一方面,有些地方种业管理部门还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种子价格进行管制和市场干预。”上述消息人士称。

  据介绍,一些地方管理部门限制种子价格的上涨空间,并且在实行良种补贴的过程中,通过“部门定品种,招标定企业”的方式,以投标企业的良种价格作为重要依据,来选择中标种子企业和中标品种。

  “这些做法,不仅会削弱种子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加快品种创新的积极性,还导致部分成本、价格较高但质量、性能优质的品种,由于政府的干预而难以拓展市场,影响良种的推广和富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种业企业成长。”该人士称。

  江西省种子管理局局长吴国昌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他认为,从管理机构方面来讲,虽然完成了种子体制改革,但种子管理仍然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造成种子监管不到位,执法还存在盲区。

  “应该组建成立专门的种子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吴国昌说,“应尽快启动《种子法》及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争取在法律规章上直接赋予各级种子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健全并改进品种测试、品种审定、品种保护和品牌退出制度,制定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员行为准则。”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