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火炬工作的定位,并从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主体培育、加速推进先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4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简称“一个行动、两项工程”)。“十二五”期间,科技部火炬中心将通过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的优化完善,进一步发挥国家高新区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推动作用,全面提升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水平,使之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强大引擎。
依靠科技“转方式”火炬承担战略任务
《指导意见》指出,火炬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火炬计划工作开展20多年来,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战略决策,积极引导全国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建设与发展国家高新区,培育科技型企业群体,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创新创业,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已经成为探索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的一面旗帜。通过对火炬计划的深入实施和开拓创新,我国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建设载体、培育主体、推动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强化创新服务和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火炬工作构架。
《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模式的需要,是调动地方产业化力量、建立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新时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应该继续高举火炬旗帜,把加强火炬工作作为依靠科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一个行动、两项工程”定位新时期火炬工作
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的指导。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作为国家高新区的重要任务,完善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将高新区纳入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城市功能,努力形成创新驱动的内生增长模式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方式。
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要求根据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求和产业基础,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实现科学布局和有序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按照专业特色和产业链关系集聚各类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完善产业培育体系,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以国家高新区为主要载体,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重要抓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发挥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的作用,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建设一批对区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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