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保障房违规使用比例为3.49%


时间:2011-07-06





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其中,工作报告中反映了8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有报道称,其中近一半廉租住房被违规使用或闲置。就此事件,审计署有关负责人1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报道将报告中不同口径的数字简单对比或叠加,所以得出的结论有误。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中,本次审计主要涉及的是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报告反映的8个省区16个城市2010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11万套,出租2.97万套”是指2010年这些地方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出租情况;而报告又讲“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是指审计抽查这些地方2010年底已出租的36万套廉租住房中,有4407套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告中讲“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其中有3937套是廉租住房,有491套是公共租赁住房。由此可算出,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使用和闲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分别占总数的3.49%和1.65%。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