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查保障房供地,土地出让“创新”收紧


时间:2011-06-02





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就近期保障房用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三严”要求: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兴建保障房。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得的一份相关材料显示:目前,各地在保障房用地“创新”方面,已暴露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若不及时防范和杜绝,恐影响到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严查保障房供地

  在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房用地管理要求从严之前,各类“创新”思维、举措已颇为可观。

  鉴于近年来土地增量供应日渐紧张,业内专家呼吁,应建立土地二级流转市场,改变土地供应的垄断格局,以激活大量闲置在企业、集体手中的存量土地,化解城市建设用地供应紧张的矛盾。

  去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其中,曾提出鼓励各类企业等多主体投资建设公租房。今年初,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两会期间透露,北京市正在就农村集体土地兴建租赁房进行试点申报。陈刚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北京已在4城区开展此项试点工作。同时,企业、园区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保障房也被予以鼓励。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一些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拿出手里的工业、仓储、物流用地,向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建设保障房。

  另一些城市保障房用地“创新”行动更显急迫。不请自批、仓促上马者不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此前曾在华中地区调研保障房建设。某省会城市的保障房用地指标,有超过四分之一来源于企业、工业园区的“自有土地”。这无疑将涉及大批规划变更和用地性质变更。

  这些所谓的“创新”引发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关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实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的过程中,出现了借保障房之名违规圈占农村集体土地、销售小产权房等倾向性问题。这位负责人称,5月底,国土资源部将以保障房供地为重点,对此展开抽查。

  诸多迹象表明,在对待保障房用地创新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方面,国土部的上述“三严”态度明显倾向于后者。

  但在“三严”表态的措辞中,又不无回旋余地。

  例如,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建公租房,国土部除表明“严禁”的总体态度后,又在文件中补充了一段说明:“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个别直辖市,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控制规模、优化布局、集体自建、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流转的原则,制定试点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试点。”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回答《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关于北京市的试点方案是否会单独批复时,未置可否,仅表示,对北京市试点方案“高度关注”,且“积极主动推进”。

  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在回复《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短信中则着意强调,北京市目前申报试点的是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而非公租房,“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是违法的”。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