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


时间:2011-05-19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在稳定蔬菜价格,保护菜农利益的同时,保障城镇居民生活。

  具体措施方面,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确保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要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用水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或现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承认,目前运输距离长、流通环节多、经营成本高、抵御灾害能力弱等矛盾正在逐步显现,加上一些地方蔬菜自给率降低,加剧了蔬菜价格的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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