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在全国范围实施


时间:2011-05-11





近期,经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批准,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目前,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正在积极开展培训和凭证印制等相关工作。至此,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新闻发布会上阐述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两年以来,对拉动国内消费的作用。姚坚指出,家电“以旧换新”这项政策是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有效借鉴国际促进消费政策过程中拟定和出台的。这项政策出台以后总体效果是积极的,当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但我们认为这项政策对于扩大国内消费、对于振兴产业,特别对于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商务部的统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截至4月15日,全国家电“以旧换新”一共涉及5大类家电产品,销售了4500万台,销售额接近1700亿元。这一项政策拉动消费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姚坚指出,另外,在我国实施这项政策时,欧洲也出台了一项政策,即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以旧换新”政策。如果类比起来看,两项政策有同样的功效,就是要“以旧换新”,把旧的家用电器、旧的汽车收回来,利用到循环经济领域,再利用再分解。这些政策推动了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截至目前,一共回收了旧家电4660万台,拆解了将近3000万台。

姚坚认为,回收和拆解取到了两个方面的积极效果:一是比较有效地建立起中国这个阶段最缺乏的回收体系。我国以前是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旧货回收体系,在市场化过程中,这个体系基本消失了。通过这两年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各个地区、各个部门都加强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的建设。同时拆解了将近3000万台旧的家用电器,有效回收了废旧的钢铁、有色金属,这是我国在循环经济、资源回收再利用领域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性的实践。二是该政策的实施也带动了企业的发展。政策实施以来销售了近4500万台新家电,特别是新型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

据统计,在海尔、海信、澳柯玛三大类家电产品销售过程中,这些企业研发了新的家电,节能效率提升了20%以上。新型家电进入家庭,这对我国缓解资源短缺问题意义重大。姚坚指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近来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一些问题,商务部将与财政部进一步完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办法。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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