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国家力量对核设施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核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证。”日前,在北京举行的内地与香港核电安全技术交流会上,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长刘华这样表示。
据介绍,我国拥有较为完备的核安全法规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标准、安全导则、技术参考文件等。刘华说,将依法通过技术审评、技术验证、行政许可、现场监督、环境监测等手段,对许可证件持有者的核安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承担安全责任和依法开展与核安全有关的活动。(孙秀艳)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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