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1年第一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100亿元,并明确今年将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市、区、旗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中央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同时,要求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为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08-2010年,中央逐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增加危房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中央财政三年共安排117亿元补助资金,帮助试点地区完成约204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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