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推商品房明码实价新规


时间:2011-03-23





  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宣布近期将推出商品房明码实价管理规定,商品房将实行一套一标价,其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


  标价不得超过申报价


  日前,中消协联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召开座谈会,宣布推行明码实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要求商品房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将在近期推出。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和及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许昆林表示,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的价格。只有再申报备案价格后,价格才能根据再备案的价格更改。


  许昆林透露,这项新规定有望在上半年推出。


  四领域将推明码实价


  据了解,两部门此次推行明码实价将按照因势利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等原则,率先在四大领域推行明码实价。


  这四大领域包括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如电力、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等;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如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金银饰品、烟草、餐饮等;大型商场的部分柜台或品牌专柜;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工作较好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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