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将建立长效机制保护知识产权


作者:鄢来雄 孙启文    时间:2011-03-18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日前举行记者会,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实现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变的需要,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


李成钢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表的中国“恶名企业”报告并没有证据材料,也不代表政府的评估,商务部对这种做法表示关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应该都有改善的空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过去的30年里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但是这些年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特别是从去年10月份开始,我国政府专门启动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


在这次专项行动进行之中以及今后,都要对专项行动的思路和效果进行评估,以及对今后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进行推动。从一个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说,如果有一个很好的长效机制的话,是不需要频繁地进行专项行动的。所以从最终的目标来说,我国力求建立有效的、完善的长效机制。(本报记者鄢来雄 孙启文北京报道)

来源: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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