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合称“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将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在2003年版《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2003年设计招标范本”)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据悉,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应当使用“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按照“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使用说明及注释有关规定执行。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设计招标范本”将同时废止,之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可按“2003年设计招标范本”执行。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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