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要求电商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6-11-08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日前联合北京市发改委价监局、东城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召开“双十一”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提醒经营者依法促销,规范竞争与网络零售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京东、国美、当当、美团、亚马逊、王府井百货大楼、沃尔玛、菜百等18家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有关负责人对与会企业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在网络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是禁止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与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促进价格行为更加规范。




  转自: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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