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防范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诈骗风险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6-09-07





  保监会网站9月5日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在全国部分地区,一些不法分子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例呈现多发态势,消费者应注意防范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诈骗的风险。


  据介绍,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诈骗操作手法多样,主要有三种:一是冒充保险公司人员以补充保险理赔资料为名,或以快捷支付保险理赔款为名,诱骗保险消费者按照短信或电话指引去银行ATM机操作,转走其账户资金。


  二是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谎称发现有人正利用保险消费者身份信息在外地办理了社保卡,购买了违禁药品,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引发保险消费者的心理焦虑、恐慌。然后假意帮助保险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公安机关电话要求其申诉,再冒充公安机关诱骗保险消费者将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公安机关账户”保存。


  三是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谎称保险公司正在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以给保险消费者邮寄礼品为名,诱骗其汇付一定金额的邮费。


  保监会称,上述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诈骗的行为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损害了保险行业声誉与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此,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保险公司正常理赔无须进行银行ATM机操作,支付理赔款只需要银行账号(卡号)、户名和开户行等收款信息,不需要银行账户密码、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以及微信、支付宝支付密码等支付验证信息。当接到自称保险公司人员以理赔为名要求消费者到银行ATM机进行操作时,请务必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一旦接到自称保险公司的人员打来或发送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了社保卡、进而涉嫌违法犯罪之类的电话或短信,要立刻意识到这是诈骗,因为保险公司无权发行、管理社保卡。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不会要求客户支付邮费。如受到以保险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侵害,要尽快通知开户银行和保险公司,并致电110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挽回个人损失。(李超)


  转自:中证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