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9部门共同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文件提出,要通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保证药品质量,整顿购销秩序。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要求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缩小按项目收费规模。
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等改革。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文件还强调,将严肃查处利用医疗卫生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将重点对医药价格、医用耗材管理等开展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文/张莹 原载《法制晚报》)
转自:中国民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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