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出炉 坚持区别对待原则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林玄墨    时间:2016-05-20





  日前,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和改进土地计划管理,从今年起土地计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控制,实行3年滚动编制、分年度下达,对2015年国务院大督查受表扬单位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各省区市2015年未完成处置的闲置土地,等面积扣减2016年计划。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基础,统筹未来3年各类各业的用地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和补充耕地的力度,实现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同步。


  所谓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或者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处理,包括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以及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土地计划的引导调控作用,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计划,促进区域、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一是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保障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用地;三是优先安排社会民生用地。


  据了解,今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坚持区别对待原则,重点倾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军事建设、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且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以及养老、旅游、物流、光伏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用地和教育、医疗、文化和公益设施等项目。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表示,对教育、医疗、文化、公益,这些都是保障专项安排的。同时,为保障农民的住房,要求各省区市将用地计划总量的5%单列,不得挪作他用。


  通知还要求,要落实土地计划激励措施。具体来看,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专项安排每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亩。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对山西省晋中市等20个市(州)、河北省乐亭县等20个县(市、区)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000亩、1000亩。


  数据显示,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53.36万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面积分别为12.48万公顷、3.71万公顷、8.26万公顷和28.91万公顷。(林玄墨)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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