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见》提出了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探索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政策环境。二是探索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发展的市场环境。三是探索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产融结合互为支撑的金融环境。四是探索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的创新环境。五是探索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举措。六是探索加强有利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孙阳)
转自: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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