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获悉,针对部分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到位、一些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切实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对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薄弱环节,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公开责任。
通知明确,推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等信息公开。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切实推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公开,自2017年9月1日开始,除按照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公开入围采购阶段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当公开具体成交记录,包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同时,通知要求推进各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建设,规范地方分网域名管理,提升地方分网服务功能。
通知还指出,要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监督。(郁琼源 何晓源)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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