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金融债权公证后可强制执行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7-2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公证机构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各类融资合同、债务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担保合同、保函等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姚文)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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