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公示,为加强对网络交易违法失信行为的规制,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办法》为深化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加强对网络交易违法失信行为的规制,促进网络经营者诚信自律,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分六章,共二十四条,分别为总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惩戒措施、附则。《办法》的主要内容为:阐明了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立法宗旨、惩戒概念界定和管辖机关等。区分不同类型经营者,分别列举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范围。
《办法》区分不同类型经营者,分别列举了一般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范围。规定了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一般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的程序要求和救济途径等。区分不同类型经营者,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一般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者分别规定了轻重有别的惩戒措施。
公示显示,《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唐文)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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