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规划清洁取暖5年替代散煤1.5亿吨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12-21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等十部门共同编制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下称《规划》)已于近日正式印发。《规划》对北方地区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地热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工业余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以及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作出具体安排。
 
  根据《规划》总体目标,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1.5亿吨。供热系统平均综合能耗降低至15千克标煤/平方米以下。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
 
  上述北方地区,涵盖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个重点城市(含雄安新区)。目前,北方地区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为主,燃煤取暖面积约为总取暖面积的83%,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约占17%。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约2亿吨标煤,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规划》称,2019年,“2+26”重点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60%以上。
 
  作为保障,《规划》提出,国家部门应做好总体设计、指导推动;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包括精准高效实用财政资金、多方拓宽资金渠道;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建设、加强配电网建设等),对于央企在偏远地区建设天然气管道、配电网等方式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造成的亏损,在业绩考核中予以适当考虑等等。
 
  转自:中国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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