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近日表示,信用监管是提升社会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信用监管的基本思路,就是按照信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并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主体减少监管频次,提供便利服务,而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主体则从严监管、协同监管。
对于下一步工作,周晓飞介绍称,作为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是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研究制定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顶层设计文件,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加快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利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刻画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为开展信用监管筑牢基础;三是开展创新应用,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牵头完成涉天然气、涉煤炭等27个领域近40万家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评价,并将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创新评价应用,推动信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
转自: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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